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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支持/資源

社福單位(列冊個案)/民間單位/社區鄰里

投保狀態:勞保、私人保險(醫療保險)

勞工保險傷病給付

1.普通傷病給付

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住院診療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50%,自住院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

2.職業災害給付

遭受傷害或罹患職業病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70%,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

勞保傷病給付、私人醫療保險等的申請

經濟層面

平時生活支出、家庭收入來源(退休/有工作)、

醫療費用的支應(由誰負擔)

福利身分與否(低收/中低收)、每月領有之相關補助

1.申請方式:須至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

福利

身分

2.審核標準:列計申請人一等親之收入、動產及不動產

3.列計人口:申請人一等親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等);其他

中低收入戶

低收入戶

以台北市為例

每人每月27,162元以下

每人每月19,013元以下

收入

動產

每人平均15萬以下

每人平均16萬以下

不動產

全戶765萬元以下

全戶906萬元以下

政府資源:市民醫療補助(社會局)、急難救助(區公所)、

臨時看護補助(低收/中低收老人津貼)

民間資源:急難救助(自行申請/單位轉介)

對於使用醫療相關自費耗材及指定相關醫療的限制

評估分析

AMI社會工作服務簡介

家庭支持系統/

照顧狀況

居住狀況:與家人同住/獨居/住機構

家庭成員: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手足、其他

家庭關係:親密、疏離、已無聯繫

社會工作室

吳震威社工師

入院前/出院後之生活自理能力(照顧需求、社會參與)

機構

安置

長照中心

1.服務對象:65歲以上、領有身障證明者、

55歲以上原住民、50歲以上失智者

護理之家

長照2.0

養護型

長期照護型

2.申請方式:1966(長照專線)、出院準備服務

服務對象

無法自理且需長期醫療(含三管)照護需求的長者

意識正常,

但生活不能自理的長者

罹患慢性病、三管照護或出院後仍需醫療照護者

醫護配置

每20位配置1位護理師

每15位配置1位護理師

37,000-55,000元

33,000-47,000元

35,000-50,000元

平均費用

家庭看護工、長照2.0、機構安置

心理/情緒狀況

BSRS量表(一周內情緒狀態及自殺分數)

疾病適應狀態(個案/家屬)

主要照顧或陪病者的照顧負擔等

了解壓力源與問題癥結點,

共商討論可舒緩及減輕壓力或負擔的方式

陪伴及支持